,在叶城,这样的铺子再寻不出第二家来!”
张仪点头:“莫说是叶城,纵然是在少梁、洛阳、大梁,在下也未见过如此齐整的肉铺。”略顿一顿,“你去问一声,荆先生在否?”
男仆走近铺面,铺面上一个卖肉的胖伙计显然与他相熟,二人嘀咕几句,胖伙计随手从一只肉钩上取下一条鹿肉,笑呵呵道:“倒是好哩,今晨刚宰一头公鹿,你让账爷尝尝野味,”略掂一掂,“嗯,刚好三斤三两,够账爷吃了。”又从案下取出一碗血,“这碗鹿血也是鲜的,一并让账爷喝下。”转对旁边一个记账的老头儿,“鹿肉三斤三两,鹿血一碗,记掌柜账上!”
张仪好奇,上前一步,指着那条鹿肉:“请问伙计,你还没有过秤,如何就知它是三斤三两?”
那胖伙计将他打量一眼,嘿嘿一笑,从旁边拿过一秤:“客官若是不信,自己来称。”
张仪接过秤,将肉往上一放,打起一秤,果是三斤三两,略怔一下,指着鹿肉笑道:“别是伙计事先称好了,挂在这儿唬人。”
胖伙计显然恼了,眼珠儿一瞪,大声说道:“客官看好!”说着将这块鹿肉摆于案上,随手举刀剁成两段,两手分别拿起一块,各掂几掂,将左手中的扔到案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