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援助、减灾、维和领域的交流合作。
十四、双方一致认为双边经济合作发展强劲并仍存在增长空间。双方承诺将通过开展《关于加强双边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活动发挥互补优势,不断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加强两国在优先领域的经济关系。
十五、双方在减贫领域具有共同意愿,鉴此同意加强减贫实践交流和项目合作。
十六、双方表达了在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业产能等领域共同开展务实合作的意愿。双方同意共同实施的基础设施合作需服从适当招标程序、透明度,符合两国相关国内法律法规和通行的国际实践。
十七、双方将在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债券、贷款、投资、证券及其他双方同意的如开发性专项贷款等领域加强金融合作。双方愿在亚投行和其他国际和地区银行框架下加强合作。
十八、双方承诺扩大在包括农业科技和基础设施、农业贸易、灌溉、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遵循动植物卫生标准等领域的合作。
十九、双方愿共同努力,推动双方在优质杂交水稻种子、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械、进一步发挥中缅农技中心作用及其他同意的领域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