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特级佣兵。而且,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之前劫持了我。按照博恩的法律,平民劫持贵族,至少要判三十年以上的监禁,就算判处绞刑,也是理所应当,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奇怪。”
哦,对,真糟糕。
伯爵在博恩拥有执法权,考虑到之前她确实劫持了他,他确实可以把她直接丢在牢房里发霉,直到她烂在里面为止。就算伯爵大发慈悲赦免她的罪过,他身为佣兵公会的主人,只要稍微动动手指,就能让她的日子变得非常难过。无论如何,这位精神不是很正常的狂信徒伯爵实在不是好惹的,至少在她安全抵达西菲利克斯、女公爵履行诺言,正式封她为骑士之前,她实在不应该得罪他。
或者更现实一点,或许她应该想办法讨好他一下。
罗姆师父曾经对着她谆谆教诲,佣兵不需要有节操。一切以眼前现实利益为准。爱丽丝想象得到,如果是罗姆师父遇到这样的难题,他绝对会立即滑跪,向伯爵献上人类历史上能找到的最诚挚的道歉,然后把世上所有的肉麻话都从头到尾说上一遍,直到伯爵答应不再追究。
但一想到这位伯爵道貌岸然的外表下隐藏着那么一个变态……爱丽丝感觉试图去讨好他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她还太年轻,无论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