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空降1630 > 正文 第378章 劳动力的问题
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

    第二,倭国每年派出五百万劳工,无偿为华夏国修建铁路,为期十年,作为倭国赔付华夏国3亿两白银的劳务输出,倭国不收取任何的附加费用。如果劳工在中途逃亡、病死、不服从管教而死、因劳作不慎跌死、摔死及各种死伤,华夏国均不服任何责任,倭国必须补齐因死伤而造成的劳工人数的差额,确保在华劳工五百万人的数目。

    第三,如果倭国一时拿不出所还2亿数目的银两,华夏国允许倭国用大米以市价抵债,倭国必须承担跨海运费。

    折叠第四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华夏国准许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华夏国臣民。又,平户岛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至平户岛限于本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

    折叠第五款:

    华倭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绝。倭国约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速派全权大臣与华夏国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其两国新订约章,应以倭国与泰西各国见行约章为本。又,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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