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孙路芸猴起身子,藏在壁里面。两人互相望望,同时笑了
在学校里,
两个好朋友今天格外高兴,每根头发都想跳舞,每个毛孔都想唱歌。
他们手拉着手,一块儿飞快地跑下楼来。玩什么呢?
在操场玩耍,追逐打闹的学生孙璐芸把向帆撞倒,顺着教学楼的楼梯水泥楼梯骨碌碌滚将下来。
“哇…”向帆扔掉手里的还拿着书,张开嘴尖声哭了起来。
脚上还流血了,是受伤,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同时通知了她们的家长。
医院鉴定,此次受伤不会对向帆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
可是,向帆家长不服,要求学校和孙璐芸家长经济赔偿十万元。
这个事还闹啥到了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其在校期间,学校应当承担教育、管理的责任。因此,学校应承担一定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向帆受伤过程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应当按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学校责任,即学校有过错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