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桌子到那个台子,大概是十四五米的距离。正常人走过去,最多就是十秒钟而已。但我走的很不正常...换句话说,我是带着心情走的。
走路,真没那么简单。是有很多很多种走法的。读过朱自清先生的《背影》吗?看到父亲买橘子在月台上攀爬的走法...虽然是那么朴素的文字,但就我本人来说,很难不动情落泪。再看看阿姆斯特朗在月球上的那一步,和那虽然平淡却极为经典的话:个人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最后还有黑猫警长,在逮住一只耳后,大踏步地走回警局的姿势,是多么的霸气侧漏!
为啥我会用那么多废话来讲述走路,很快你们就会明白了。
再详细说一下,在这条只有十四五米的路上,我的右手边是这家饭馆的大门,左手边是酒柜以及刚才莉莉她们进去出来的小门,前方就是那个舞台,而舞台的后面则都是那种有些熏黑的土墙。至于我的两旁,则是六七桌正在鼓掌的顾客们。至于顾客里嘛,就包括了前几场那些跳各种舞的男女骑士们。
我的步伐不算快,这个速度刚好可以让我一边扫视着整个饭堂的环境,以及每一个顾客的表情。
是的,通常走路的人更关心的是别人的目光,是别人怎么看自己走路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