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三件金首饰,邹家人就同意了?”
“立马就同意了,邹家人不知道三件首饰是我在山上捡到的,他们以为我家还有一些家底,所以就同意了。”
管立秋似乎也找到了非常充分的理由:“公安同志,该说的,我全说了,信不信,由你们。其实你们应该这么想,如果案子真和我有关系的话,我为什么要把这三件首饰送给邹胜美做聘礼呢?我捡到这几件首饰的时候,上面有不少污垢,一看就知道是死人身上的东西,如果邹家人知道这些东西的来路的话,肯定不会要这些不干不净的东西。”
过去的人确实有诸多的讲究和忌讳,现在的人进步多了,越是死人用过的东西就越喜欢……死的时间越长越好,因为时间越长就越值钱。
“你们可能不知道,我们这里有一个风俗习惯,女孩子在出嫁的时候,所有的聘礼,只要是能穿戴在身上的都要上身。这样能体现出夫家聘礼的轻重。我为什么要把三件首饰拿去给姓杨的打磨清洗呢?我为什么不让杨师傅加工成新的款式呢?对了,我送给邹胜美的耳环和手镯只有一只,耳环和手镯都是成双成对的。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怎么会只有一只耳环和一只金手镯呢?”
“你只送一只耳环和一只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