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女儿,都不再跟高建国和高建国的家人说话,有时候在路上遇到,都是头一低就过去了。
高建国还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高建国是这么认为的,一九七一年三月三号和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七号,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刘茂生都没有到地里去干活。
那么,两次发生火灾的时候,刘长海在什么地方地方呢?
高建国说,刘长在什么地方,他不知道,但刘长海的老婆阎巧巧在村里面,在整个村子里面,长年不下地干活的只有一个人,他就是阎巧巧。
接到高建国的报案之后,县公安局派马向志和付微澜两位同志,会同前进公社派出所所长左元朝前往奉贤大队高刘村进行调查。
三个人调查的第一步是勘查现场。
其实,勘查现场的意义已经不大,当时,整个村子,只要是能救火的人都参与了救火,大火和人的活动已经破坏了……准确地说是消灭了所有的犯罪痕迹……如果这是一起纵火案的话。
档案袋里面有十一张照片,这些照片是付微澜拍摄的。
张照片反映了这场大火的严重程度,三间草房只剩下土墙和一部分横七竖八的房梁,东屋只剩下一根房梁,这根房梁的中段已经被烧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