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再搭配鹅黄色的花蕊,一枝寒梅欺雪压霜,本来寻常的大衣立即变得高大上起来。
“小渝,你这手艺绝了。”
细密的针脚,化腐朽为神奇的构思,还有独具慧眼的配色,让陈桂香眼前一亮,爱不释手。
“百货商店里一件呢大衣六十到八十我觉得太贵,可这件,如果要价一百我甚至觉得便宜。”
“看来,我们这波稳赚不赔。”宋渝笑着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这样粗糙的梅枝都让人奉为圭臬,她实在是愧不敢当。
“嗯,我就等着数钱了。”邵清财迷心窍般捻了捻手指,然后把大衣披到宋渝肩上,“大家看看,到时候小渝穿着大衣往那一站,生意差的话我就不姓邵。”
确实。红色的衣服挑人,只有宋渝这样白到发光的肌肤才压的住。人挑衣服,衣服也挑人,这件衣服和宋渝是互相成全,显得她眉目如画,衣品风流。
宋渝自然是爱新衣的。在长安侯府,每年八套新衣她还嫌不够,这个年代条件艰苦,一年有一套新衣都是奢侈。如今穿上自己做的大衣,宋渝也忍不住留连在穿衣镜前。
第一件大衣的成功,大大鼓舞了姐妹们是工作积极性,熬夜成了普遍现象。宋渝发现,才走出一百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