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宋庆华把案子的大致情况跟阎京讲述了一番。
这件案子当时在青海市引起的极大的轰动,在社会舆论之下,凶手一旦抓获必然是死刑,虽然当时曾奇圣拒不认罪,但现场证据以及相关勘验记录各项都吻合,并且形成证据链,所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件案子发生时,宋庆华当时正好在国外进修,所以没有能参与侦破这件案子,不过当年这案子轰动一时,所以宋庆华即使远在国外也对这件案子十分关注。
后来宋庆华回国之后,这件案子还没有办结,宋庆华又仔细了解了一些案情,再三确认凶手就是曾奇圣,所以阎京打电话跟宋庆华问起这个人时,宋庆华立即就想到了当年的那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但是这人在八年前就已经被执行死刑,阎京又为什么突然想到查一个死人?
“这件案子的卷宗还在不在?”阎京随即问道。
只要是立案的案子,无论最终起诉与否,gong.安局都会留存相关的案件卷宗材料,并且录入专门的数据库,以备查询是否有犯罪记录,这种重大要案的要求就更为严格,保存也更加的保密。
“案件卷宗还在。”宋庆华道。
“我能不能看一下这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