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二嫂和刘大娘都说好看。方晴看不出好看不好看,起初只觉得解气,剪掉了作为“媳妇”的发髻,心里好像也不那么沉了。等过了这使性子的劲头儿,就剩下心疼那一块钱了。难怪那店里的剃头婆那么殷勤,这么贵。
听钱二嫂这么说,方晴笑道,“我这就够摩登了,回我们乡下,会被我娘打死。”
“呸呸,说话也没个忌讳。”钱二嫂嗔怪道。
“要我说,头发这样就很好,显文气,”刘大娘端详片刻说,“再穿这个旗袍。”
刘大娘挑的,与春天穿的那件到脚踝的白底儿绣迎春花的软缎旗袍一样,都是方晴的陪嫁衣裳,只是这件蓝白格子洋布旗袍更显朴素庄重。
这件袍子当时能到小腿中间,现在却快到膝盖了——恰巧现在街面上流行这个长短的,长袖,蓝缎子滚边儿,盘扣儿是那年在京里买的,样式也是当时京里流行的样子,只是没那么紧,开叉也只意思意思地开了一寸。太紧、开叉太大,在乡下是没法穿的。即便这样,这件衣服方晴出嫁后也没穿过。
钱二嫂拿旗袍往方晴身上比了比,与刘大娘统一了意见,“这件倒真是合适,只是有点肥。”
试一下,竟出乎意料地好看,既不像过去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