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道:“我承认我是一个间谍,是受美国情报机关派遣的美国间谍,是负有情报和在新中国培植‘第三势力’的美国间谍,我对中国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李又安接着说:“我完全赞同李克的说法,一个主权国家是不能容忍外国间谍来损害本国国家利益和危害本国国家安全的,在中国是这样,在美国也是这样。我们对中国人民是犯有罪行的,我们不是无辜者!”
美国记者仍不甘心,继续追问:“你们在共产党中国的监所里,承认自己是间谍,是不是受拷打逼出来的?”
“恰恰相反。”李克反驳道:“搞逼供信,搞‘肉刑’,这些做法在中国是被禁止的。中国人的目的是要求一个罪犯从本质上永远改变观念,因此只能用说理来提高一个罪犯的认识。我在监所里思想上起了很大变化,这只是由于我很理智地检查我的思想,以客观事实和道德标准来衡量它,因此得出了新的结论,使我觉得过去的思想错了。我是曾经处在一个被迫检查思想的环境中,这倒是真的,但是我是否接受新的结论,却在于我自己,中国人把罪犯转变为社会有用成员的各种努力给我和我妻子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又一个西方记者问李又安:“你在监所里,非常‘配合’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