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召开中央****,通过由翁文灏、王云五提出的货币改革方案。当晚即由蒋介石以总统名义发布“财政经济紧急令”,作出全国广播,并公布“金圆券发行法”,主要内容是规定自即日起以金圆券为本位币,发行总限额为二十亿元。
限11月20日前以法币三百万元折合金圆券一元、东北流通券三十万元折合金圆券一元的比率,收兑已发行之法币及东北流通券;限期收兑人民所有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限期登记管理本国人民存放国外之外汇资产。
禁止私人持有黄金、白银、外汇。凡私人持有者,限于9月30日前收兑成金圆券,违者没收。
按以上要旨,同时公布《金圆券发行办法》、《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整顿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等条例。
发行金圆券的宗旨在于限制物价上涨,规定“全国各地各种物品及劳务价,应按照1948年8月19日各该地各种物品货价依兑换率折合金圆券出售”。
这一政策,使得商品流通瘫痪,一切交易转入黑市,整个社会陷入混乱。
发行金圆券的最初目的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