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芝瑜拉住沈若初,对着沈若初说道:“你说我送给厉琛什么礼物好呢?什么礼物才显得不庸俗?”
“送钢笔吧?手表领带夹这些东西,都太平常了,你送一支钢笔给厉琛吧?”沈若初对着宫芝瑜说道。
她觉得钢笔挺有意义的,钢笔是洋玩意儿,这时候不太多见,别看是钢笔,好点的钢笔,比表还值钱。
而且男人们为了显示自己读过书,有文化,都把钢笔夹在西装的口袋上,很是好看的。
宫芝瑜听着沈若初的话,欢喜的不行,对着沈若初说道:“你说的对,送钢笔,挺有意义的,我从来不见厉琛带着钢笔,我送他了,他每次写字的时候,都会想起我。”
说话的时候,宫芝瑜拉着沈若初去了百货大楼,沈若初和宫芝瑜去了百货大楼,沈若初才知道,自己说的没错。
这卖钢笔的地方,店铺大的不比表行差多少,不少穿着素雅,气质高贵的公子哥儿和小姐们,都在挑选着。
宫芝瑜拉着沈若初,开始慢慢看了起来,掌柜的看到宫芝瑜,对着宫芝瑜说道:“小姐,你也来挑钢笔的吗?我们这里是晋京货最齐全的,您只管挑,我给你便宜点儿。”
“把这个这个,那个,也拿来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