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
凌云一身红衣,与门口的怨气之花一个颜色。她从另外一个通道进来,与白雾隔着一个炼丹炉与满厅的干尸对峙。
“他在里面好着呢,就算是没了百足,只要他不出来就死不了。如果你非要让他出来,那就是在害他。”
凌云说完,目光在白雾手上扫过。“咦?我说他能把百足藏到哪里去,原来在你那儿。”
白雾看了看手上的铃铛,扬手就把身后想要偷袭的傀儡炸成碎片,末了把铃铛取下来放进怀里。
“别人送的贵重物品,总不好带的太随意。”
失了一个傀儡,凌云不痛不痒,很大度的一点也不心疼,还赞白雾好身手。
“我第一眼见你,就对你很感兴趣,能让我毫无察觉的找到这里,看来你修为不低,我的徒儿他可是为我钓了一条大鱼。”
第10章
论修为,白雾何止是不低,就算是现在,法力比她高的人也还没生出来。可凌云这肉眼凡胎又怎会识得她神主的身份,她也不屑自报家门。
白雾把手里的人参塞进嘴里一口吃完。
“你人来了就好,省的我到处找你。”
凌云坐着倒是很悠闲,一点都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