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不怕死,但是,你连你女朋友刘芸的命也不要了吗?”
“你敢过来,我让你女朋友立刻死。而且,死的很惨!!”
这话一出,郑晓华不敢动了。
他很爱她的女朋友刘芸,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有什么好东西,他都留着给她。
刘芸当初特别喜欢一枚项链,不过那项链很贵,大概3万元。三万元对于别的员工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可郑晓华只是一个实习生,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根本拿不出三万元。可他为了给刘云买那项链,一直存钱。
为了存钱,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居然吃了整整三个月的榨菜。三个月内,没给自己买什么东西,却在三个月后,买下了那枚价值三万元的项链,在刘芸生日的时候送给了她。
有朋友说郑晓华真傻。
郑晓华只是笑着回应;“我很穷,但我也愿意把一切都给她!”
两个人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刘芸是一个比较保守的女人,说要把第一次留到结婚的时候。所以二人一直没有发生关系。
当侯小平破掉刘芸的身时,他显然有些意外。
之后,对着郑晓华嘲讽的说道:“郑晓华,你可真没用,丢了我们男人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