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地为牢的那段时间,他其实每天都在思考,他不折手段的赚钱,到底有什么意义?
他的钱,已经够多了,多的他这辈子每天挥金如土,他也花不完他的那些钱。
那他为什么还是要疯狂的敛财,哪怕是不义之财。
后来唐棣想明白了,那是一种执念。是一种人性的贪婪。
当你有了十块钱,你就想要一百块钱,然后就是一千、一万、十万、百万……当你有钱到自己都数不清自己有多少钱的时候,你还是无法停止敛财的步伐。
这是人性在作祟,更是本性的驱使。
若没有经历林轩的死,他或许这辈子都还认不清这个最浅显最直白的道理。
钱财啊,真是这世界上最不值一提的玩意儿了。
可太多人都认不清这一点,或者说,他们认清楚了,却无法做到视钱财为粪土。
他本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钱,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我现在还能活着,苟活着,一是为了恕罪,而是为了我儿子。对我恕罪跟我儿子没有用处的玩意儿,我要之何用?还不如拿给你保命就是了。”
“唐棣,你现在真像是一个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