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凌乱了,却不显得邋遢,反而有一种病态的美。原本贴服梳在脑后的长发,此刻有两缕自耳边垂了下来,微微有些弯曲。灵色本就是标准的鹅蛋脸,这头发一遮,更显得她脸小如手掌般大小。不,或许还没有叶承枢的手掌大呢。
刚结婚的时候,这丫头还有点胖胖的,可自从与他结了婚,这丫头的体重就是一天一天的掉。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明明饭也没少吃,肉也没少吃。怎么就一天比一天消瘦呢?
不管拍卖会现场的气氛此刻有多么炽热,叶承枢都当耳旁风,不管不问。他侧头望着灵色,眼中的温柔真是能腻死人。他有些心疼的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脸蛋,入手处是一片灼热。顿时更加的心疼了起来。他也有失误,居然疏忽了她早就发烧的事实。真是太慌张了,连这种事情他也有失误。
其实他早该发现的。这丫头从来都不是个赖床的懒家伙。对于工作,她更是拼命三郎。在她赖床不起的时候,他就该发现的。就算那时候他没发现,后来去买礼服的时候,他也应该发现啊。明明,那时候他已经发现了她的体温过高。可是因为太紧张让她去见老爷子,所以便被她的一句戏谑给搪塞了过去。
与他结婚,真是辛苦这小白兔了。承受了很多本不属于她的压力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