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小吏那里,那小吏认识丁田:“丁司狱?您这是?
”
中年人一听丁田是衙门里的人,这就有点害怕了,万一不给钱,就过了户,他可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毕竟他是个外地人,在这里也就几个生意伙伴……。
丁田立刻就掏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递给他:“我跟这位老板买了一个铺子,麻烦您给过个户。”
同时,又将他们在街上购买的点心,从马小风的手里拿了两封过来,放在桌子上:“这是在街上买的槽子糕,给大家伙儿尝尝。”
“行,那小的们就留下了。”小吏乐呵呵的给办手续。
其实这样的买卖,是要给小吏们起码一两银子或者二两银子的“辛苦钱”,不过这是潜规则,不可宣之于口。
而丁田是自己人,不可能要钱;丁田的职位也比他们大,更不可能要钱!
可丁田也不能白用人家不是?
不给好处已经是人家照顾他了,自己不能太过分,不给钱,给点东西也是那么个意思,不能破坏人家的规矩,小吏们的工钱本就少,只够糊口的,这点辛苦钱,是人家的外捞。
两封糕点,也价值一两银子了,给足了小吏们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