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着一男子,约莫三十岁,穿一袭薄锦青衫,以银箍束腕,身形颀长,脊背挺拔,颇有些江湖人的气度。
“含章,幸不辱命,人已带回京城,不日便可完璧归赵。”随着走动,腰间环佩轻鸣。
萧煜含笑点了点头,谢过之后,又问:“伯暄可还好吗?”
常铮笑道:“自然好,一天能吃五碗饭,小身板健壮得很,一口气能爬三棵树,掏五六个鸟窝。”
萧煜嗤道:“就知道不能让他总跟你混在一起,野的越发不像样子了。明儿我就派人把他接过来,文武先生早都请好了,拜过师奉过茶,就开始念书,耽误了这么些日子,功课都要荒废了。”
常铮哀叹道:“可怜的小伯暄啊,这一下就要进狼窝虎口了。”
两人少年相识,互损惯了,萧煜不跟他一般见识,只潦草问了他来长安的一路见闻,便让他去歇息。
常铮犹豫了少顷,端袖揖礼:“来的路上听闻淮王殿下已于三月前大婚,来得匆忙,未备厚礼,只能口头道一句恭喜。”
萧煜讥诮道:“那你没听闻我娶的是谁吗?有什么可恭喜的。”
常铮勉强笑道:“好歹是谢润的女儿,总比是谢家旁人的女儿强。那谢家姑娘幼时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