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庭勋
我是个怯懦的人。从小到大一直都是。
六岁的时候,我打翻了亲戚家昂贵的古董瓷瓶不敢承认错误,羞红了脸向大人们谎称是猫撞的。
十岁的时候,我渴望和那些男同学一起去网吧打游戏,然而还没走到网吧门口我就心虚地转头跑回家了,生怕被母亲发现。
十五岁的时候,我期末考试参与作弊,却因为不想给老师留下坏印象,最终让传答案的前桌一个人背黑锅受罚。
十八岁的时候,我在毕业前夕写好了情书想递给常考文科年级第一的那个女孩,可当我走近她的时候突然失去了勇气,那封情书至今也未能送达。
我永远小心翼翼,活在他人的赞誉与器重里。
我不想被亲人们厌恶,不想被老师们厌恶,更不想被心仪的女生厌恶,为此,我暗自担惊受怕了二十余年。
这就是我后来爱上周数的原因。
周数的性格与我截然相反。尽管我们有着糟糕程度不相上下的原生家庭,她却没有落下类似的“后遗症”。
她从来不惧怕被别人厌恶,甚至敢任性自私地、肆意妄为地做出某些令人厌恶的举动。
人总是缺什么爱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