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干的。
多么奇妙呀。
稍后两人转换阵地,果然见到了一戳就烂的大猪头。
天气寒冷,这卤水每日加热一回,能用好久呢!随便舀出一点来,胡乱卤一点什么豆制品和碎肉、下水都好吃的!
似乎是为了弥补下白星重新被勾起陈年旧事的悲伤,孟阳殷勤地切下一大块猪耳朵,用筷子插着递过去,“我去炒鸡杂,很快的。”
看着猪耳朵在筷子上跳舞,曾经被狐狸背叛过的心里好像微微好受了些,白星甚至有点得寸进尺道:“想吃猪尾巴。”
“好的好的。”于是孟阳赶紧帮她换成猪尾巴。
猪尾巴只有短短一截,上面并没有多少肉,此刻都已经被炖得烂烂的,根部甚至有点皮开肉绽的样子,露出里面嫩呼呼的,被成功染成红棕色的肉。
吃起来有点麻烦。
可白星就喜欢这种骨头里吸肉的感觉呀。
当你从一堆骨头缝里扒拉出来一丝丝肉时,那种成功的喜悦和近乎捡到大便宜的畅快,又岂是大口吃肉能比拟的?
孟阳爱吃辣,因此收集了许多种辣椒,今天用的还是当年以一封家书跟一个南方旅人换的。
它们不如北方辣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