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弗克斯,他在等一个回答。
弗克斯叱咤风云多年,怎么会被杜仲的眼神和语气所吓到,只见他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让手下点燃了一根雪茄。
到了他这个年龄,能不作死最好不要作死,雪茄这种东西自然是能不碰就不碰。
弗克斯是一个聪明人,也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他绝对不会做这种无意义的事情。
在场众人当中,唯一能够看出,弗克斯点燃雪茄念头的,就只有他身边的保镖了。
说起弗克斯的保镖,那是一个打扮几乎和电影《黑衣人》中神秘组织的打扮几乎一模一样。
在弗克斯点燃雪茄的瞬间,他就明白自己要做什么了——杀人!
人在知道自己活不久的时候,思想都会变得很怪异,就像丧尸、异形入侵、世界末日等题材下,常常会探讨到的人性一样。
弗克斯有一个怪癖,也可能是做商人时所留下的坏习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需要本钱的,就像是做生意,你至少得拥有最基本的生意资金。
所以他在让手下动手杀人之前,都会点燃一根雪茄,轻轻地品上一口。
“嗖——”
黑衣人打扮的保镖,像是一阵风奔袭到了杜仲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