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祝桐桐斜了它一眼,趁着祝老三没回来,快速地浏览着这具身体的记忆。
原主是家里年纪最大的女儿,在她下面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
祝老三从出生就疼着她,倒是那个当妈的刘英一直把她当成奴隶,小学还没毕业就让她帮着做农活、照顾弟妹,熬过了十八岁,就立刻给她择了个婆家,嫁到了隔壁村的老崔家。
老崔家也不是个好伺候的主,祝桐桐嫁过来后继续给一大家子当牛做马,自己的男人崔世杰当了几年的兵,那个家也只有他帮衬两句。
只可惜啊,崔世杰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回家,从结婚到现在祝桐桐一共只见了他四五回。
原主上辈子肯定是个苦瓜精,托生到这辈子都带着“苦”字。
不像祝桐桐从小就生活在蜜糖里,从来都不知道憋屈两个字怎么写。
“呦!这不是祝老三家的大丫蛋吗?”尖锐的女声冒着一股大碴子味,来这七八年她的口音都没有变,“你们家是发财了?哈哈哈,还有钱坐在这吃面?”
转过头,一个五大三粗的女人正抱着怀里的孩子看着自己,看她笑得前仰后合的,身上的黑色羽绒服都快被她肚子上的肉撑岔了。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