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为解决来自沦陷区的威胁,进行了一次卓有成效的紧急磋商,最终在多个国家代表制度的情况下,投票表决通过了新一轮议案。
该议案规定各国在打击恐人这个大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主动发起越界军事行动。
在此之前,盟军只是个方便行动的名义,各国都忙着对付国内的危机,根本没人有工夫管外界的闲事。
可今时不同往日,近期各国已经稳定内部局势,威胁已经从内部转移到周边。
在这种情况下,盟军这个原本没什么用处的名义,突然变得意义非凡。
以盟军的名义发起军事行动,可以避免许多道义上的麻烦,而且在制定协议的时候,各国都夹带了一些私货,给予盟军极大的使得,为今后的大规模军事行动打下了法理的基础,防止某些约定俗成的东西贻误战机。
或许眼前还涉及不到这个问题,但人总要向前看,与其等将来再补充议案,不如一步到位,把能预料到的东西全都写进去。
换个更简单的说法,就是各国只要打着盟军的旗号,就可以不加掩饰地执行出界军事行动。
鉴于沦陷区当局缺乏守卫领土和维持秩序的能力,收复的沦陷区暂时由收复方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