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她,看到她睫毛又长又翘,却遮不住亮晶晶的眼睛,茶褐色的双瞳清亮泛着水光,是他见过的最清透的眸子。
孟一许有个癖好,就是喜欢看别人的眼珠子。
所以看到姜暮的时候,他也下意识会观察她的眼珠。
是他喜欢的。
说实话,他对姜暮还挺满意。
这样一来,做她一天的男朋友,也不是什么糟糕的事情了。
孟一许原本想的是,如果不怎么满意,就去随便吃一点日料,如果满意那就一起去吃法餐。
他给今天约会的预算也是有分档次的。
不过,姜暮自己把酒店开好了,也不需要他再花钱开房,省下了不少钱,孟一许把吃饭的地方升个级,便也不觉得心疼。
孟一许对自己不抠门,对别人可是很抠门的。
这也和他家里破产之后,经历了太多有关系。
有钱的时候,他挥金如土,经常给酒肉朋友买单,没钱之后,连几千块没人愿意借给他。
于是他便看透了,把钱花在别人身上,就是傻逼。
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前他的钱不是自己赚的,现在他的钱都是他的辛苦钱。
哪能随便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