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眼色的。
只是苦了吴中宝。
这自家媳妇听了自己的话后,就接了王永珠铺子的绣花活计,每日里早出晚归,比他还忙些。
他如今已经被宋重锦给安排到了马场,先做了个管事,每三日才能回一次家。
吴中宝知道这马场的重要性,宋重锦是相信他,才将他给安排过去,因此格外兢兢业业,半点都不敢怠慢。
偶尔有事回县城来,经过家里,进门一看,自家老娘吴夫人跟胡婆子出去串门了。
自家媳妇在县衙绣花,院子里空荡荡的。
好生不习惯。
当初,不管他何时归家,沈氏总是在家里等他的。
可他当初既然说了,若是沈氏闲着没事,可以接点活计打发时间,如今自己不好自己打自己的嘴。
更何况,每三日回来一次,也能发现沈氏如今看起来比以前精神些了。
他也只能默默地忍了。
实在忍不住在宋重锦面前抱怨一回:“自从到了这赤城县,知道的是我家媳妇,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媳妇是给王家妹子娶的呢!如今倒是她们天天日日见面,好得不得了。开口三句话必定要提王家妹子,什么同吃同坐,就差同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