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徐晋茂出言阻止:“审判长,此事与本案无关。”
童桐站起身,面向审判席鞠躬:“审判长,刚刚第一被告人孟婷非常坚定地说她不会伤害一个无辜的孩子,我这里刚好有一件实例,证明她在说谎。”
审判长张合元看了一眼两个审判员后,做出决定:“受害人诉讼代理人,你可以继续。”
童桐回身坐下:“2004年7月28日,海市华东附二小学三年级毕业生,十岁女童童彤因被指偷盗同学韩某的舞鞋,被逼得从教学楼六楼跳下自证清白。7月29号,海市民音晚报记者孟婷,也就是此案的第一被告孟婷,采访女童的姐姐童颖。童颖向孟婷说明了事实。第一被告人孟婷,我所说的属实吗?”
孟婷全身颤抖,不敢回头看一眼童桐。
童桐继续:“2004年6月12号,女童的父母童世安、童琪蕾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安省开往海市的大巴车追尾,翻下高架,当场死亡,”说到这里,一滴眼泪滚落眼眶,“女童的姐姐非常明确地跟你说了,她妹妹之所以会抱着同学韩某的新舞鞋哭着喊妈妈,是因为她妈妈在世时许诺过周末带她去买新舞鞋。第一被告孟婷,属实吗?”
孟婷依旧不答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