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的大雁飞过上空,掌珠眼睁睁看着一坨鸟屎落在了女人头上,还氽了稀。
孙寡妇嗷一声,用烟杆狠狠掴了掌珠一下,“晦气玩意,自打带你回来,老娘就一直倒霉!”
掌珠咬下唇,“那您把卖身契给我,我走便是。”
“呵——”孙寡妇冷笑,抱臂道:“老娘花了十二两银子买你回来,你当我是济贫的大善人?老娘就算养条狗,也比你懂得报恩!”
女人三十有二,在村里算是数一数二的美人,举手投足间有些风情,但眼底的混浊,让她看上去老了十载。
反观掌珠,十五六的年岁,如初绽的蔷薇,娇艳欲滴,配上纯净的杏眼,将妩媚和清纯融为一体。
也是,若非美人胚子,也入不了孙寡妇的眼。清泉入混流,大抵是世间最无奈的事吧。
孙寡妇扯了扯打绺的长发,嫌弃地抹掉鸟屎,“跟你说个事。”
“嗯?”
“隔壁村的郑秀才看上你了,准备出二十两银子做彩礼,成不?”
掌珠觳觫一下,那郑秀才虽有些点墨,但一直考不上举人,仕途堪忧不说,还酸腐刻薄、为人阴险,常给身边人穿小鞋,想到他贼眉鼠眼的样子,掌珠打心底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