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不高,却已然是衣着不凡。他们的头顶的冠冕镶了金玉,衣衫兜帽上则挂有各色琉璃彩石,甚至连衣边都是用金线缝制。
男子尚且如此,女子们却是清一色的穿着金比甲,堆满珠翠,粉面红唇,她们发髻高高束起,如同一只只飞燕昂立。
夕颜告诉她,那叫做“冲天髻”,据说,边陲大国的女子都崇尚这种发饰。
“好一群花花绿绿的虎皮鹦鹉。”珑曦赞叹道,“夕颜,把他们抓来当宠物如何?”
夕颜无语。
幸亏她没投胎在陈国,否则每天穿这么丑的衣裳,梳这么丑的发髻,非抑郁而终不可。
戚国的女子历来崇尚简洁利落,且只穿轻盈繁琐且颜色素雅的留仙裙,讨厌奇装异服,讨厌花花绿绿,讨厌张扬的发髻,亦讨厌浓妆艳抹——可惜这几样陈国的人都占全了。
“但是陈国富有。”夕颜反倒很是艳羡,“听说,他们那儿的侍从和婢女也都是穿金戴玉的。”
可不,陈国就像是将“我有钱”三个字写在了脸上,生怕别人不晓得他们富得流油。
下午申时左右,晚宴尚在筹备中,珑曦琢磨着溜进膳房偷几块肉吃,但突然有个内官将她叫住了。
“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