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抵触。

    原主因为小时候的事情,对叔婶非常尊敬,这么多年只要叔婶开口,只要自己有钱有能力,就会帮忙。因此别说大堂弟的工作,就是小堂弟的学校都是他联系的。

    因为不住在一起,妻子也没多大感受,结婚后叔婶提议回乡祭祖,要给乡亲们包红包什么的事情,她虽然直觉不对,但是为了丈夫的面子,妻子也还是忍了,撒了比预算多几倍的钱出去,还崴了脚回来。

    后来这些人还赖了上来,总找原主借钱。

    想到以前父母教育能帮就帮,加上曾经也都在他家需要的时候借过钱帮过忙,原主就借了出去。

    叔婶一直说的‘都是名牌大学生了,要好好回报乡里回报家里’,原主也做了,他资助了叔婶开了一家店,还借钱给他们付了一套房的首付,在村里说要发展农产品拉投资的时候大方入股。

    不怎么看账务的妻子一直没有发现问题,直到后来发现家里的资金大额减少,问了原主,才知道钱是被他或借或花出去了,连他一直没有合并被握在手里的工资,妻子也从没见到过就被他借出去了。

    而且说‘借’的那些,连个借条都没打,说是自家亲戚,人品信得过。

    妻子眼前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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