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烧红砖,由我堂兄段淡仁经营。我把窰厂送给了镇里,成了镇办企业,换来了这些荒山五十年的承包经营权,后来又办了采矿证。退一万步说,即便老子将来有事,这矿山承包合同白纸黑字写着,镇里怎么会收回呢?那这些年镇窰厂赚的钱是不是也该还我?我这么解释你听懂了吗?”
“承包这么大一块山地,你们和镇里有什么约定?”我问。
段淡食说,“当时是1981年底,那时人都穷,何况贫穷的山区,白送都没人要。我承包时约定很多条,主要有几顶,一是山上的森林和果树归镇政府,我们不能随意砍伐,还要看护好山林,防止别人盗伐。二是可以发展种植、养殖和采掘业等等经营项目,收益归承包人所有。三是每平方公里,每年需要向镇政府上交五千元,镇政府负责保护承包人经营项目安全。”
我点点头,告诉他我听明白了。对从无与官场人物打交道经验的我来说,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一定是个诱饵。因为,白给一座铁矿老子也想要,可远在几百公里外的都南县,那是段淡食的老家,是他的老巢,偏远山区,天高皇帝远,到了那里我们将插翅难逃!
但我还是问,“假如我们帮你干,我是说假如,那么我们怎么接手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