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六史:前汉演义 > 正文 第二回诛假父纳言迎母,称皇帝立法愚民
定为水德,命河名为德水。又因夏正建寅,商正建丑,周正建子,秦应特创一格,与昔不同,乃定制建亥,以十月朔为岁首。阴历莫如夏正,商周改建,不免多事,如秦更觉无谓了。衣服旌旄节旗,概令尚黑,取象水色。水主北方,终数为六,故用六为纪数,六寸为符,六尺为步,冠制六寸,舆制六尺。且谓水德为阴,阴道主杀,所以严定刑法,不尚慈惠,一切举措,纯用法律相绳,宁可失入,不可失出。后世谓秦尚法律,似有法治国规模,不知秦以刑杀为法,如何制治。从此秦人不能有为,动罹法网,赭衣满道,黑狱丛冤。

    会丞相王绾等伏阙上言,略说诸侯初灭,燕齐楚地方辽远,应封子弟为王,遣往镇守。始皇不以为然,乃令群臣妥议。群臣多赞成绾言,唯廷尉李斯驳议道:“周朝开国,封建同姓子弟,不可胜计,后嗣疏远,互相攻击,视若仇雠,周天子无法禁止,坐致衰亡。今赖陛下威灵,统一海内,何勿析置郡县,设官分治?所有诸子功臣,但宜将公家赋税,量为赏给,不令专权。内重外轻,天下自无异志,这乃是安宁至计哩。”计非不善,但上无令主,无论如何妙法,总难持久。始皇欣然喜道:“天下久苦兵革,正因列侯互峙,战斗不休。现在天下初定,若再仍旧制,封王立国,岂不是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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