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中央站好。第一首歌是爱丽丝从来没有在任何场合演唱过的经典歌曲《here es the sun》,歌曲十分阳光温暖。
爱丽丝随着伴奏的音乐,也是演唱得十分欢快,将歌曲中的阳谷味道表现得恰如其分,既没有过高的长音高音咏叹调,也没有低沉忧郁的哭腔。尽管歌曲在成就上无法和那些传世经典相提并论,但依然很鼓舞人心。
看来摇滚风格不适合我。
爱丽丝唱完就知道这首歌她尽管唱得不错,但比起她真正喜欢的歌曲来说简直有天壤之别。
没有带入感情的歌唱,就是行尸走肉。
爱丽丝终于知道贝尔奶奶经常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因为连自己都无法吸引,如何吸引其他听众呢?
算了,下次再也不碰那些自己不喜欢的歌曲了。
同时心头也是有些明白过来,她并不是什么音乐全才,至少音乐的领域中她其实只喜欢一部分,且大部分都是阳春白雪类型的。
大概要是她继续坚持下去,她的钱途就会完蛋大半。
为了小钱钱,一定要改掉这个毛病!
见钱眼开的小家伙暗中下定决心,下次要真正让自己努力喜欢某些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