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短袖皮衣和热裤,浓妆艳抹下将那颗长在额心及其容易辨别的朱砂痣用遮瑕粉底掩住。
上台前,她喝了一杯鸡尾酒壮胆,直到站在舞台中央拿起麦克风时紧张的情绪才稍微放松下来。
五彩镁光灯打下,舞池里的男女欢快的摇摆着年轻的身躯,宣泄着属于青春的张狂。
童蓁在这片五彩斑斓的狂欢中轻摇着身体唱响一首《我与青春在赛跑》。
她不是科班出身,歌声没有太多的技巧,可听着却如沐春风,像杨柳枝拂过池塘的水,在平淡的心间荡开圈圈波纹。
年轻的嗓音,悦耳动听。
舞台上的童蓁是欢乐的,她不再是前世里循规蹈矩的乖乖女,不再是重生后为了复仇机关算尽步履薄冰的心机女人。
她终于做了一回自己,一个敢爱敢恨,快意恩仇的江湖女子。
舞台下,卡座里,林晚儿对着台上的童蓁吹口哨,她一眼就认出了她,十分好奇厉万谦的女人怎么跑到酒吧里唱歌来了。
三首歌唱完,童蓁意犹未尽的下台,正要去领工资时却被一个男人抓住手腕,“小妞,唱得不错,陪哥哥喝几杯呗。”
童蓁抬眸冷冷的看了男人一眼,“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