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话,那我将他扭送到派出所好像也在情理之中。”
曾经是有那么一个人,混在一群玩儿咖里分不出彼此,看上眼就睡了,她在这种事儿上,从来就是过了就忘,没想过什么后果。
任朔长得确实不错,斯斯文文,摄影上也有一定天赋,饭局上对方熟练地来搭讪,她也没客气地随便递了个枝儿,他就接了。看他这么懂,还以为是个会玩儿的呢。
完事儿就告白,再有后来的一系列“追求”。
她找人查了,大概就是她一位颇为偏执的粉丝,最开始饭局上的搭讪,明显是研究过她的爱好与行事作风,才演得那么对她的味儿。
这是她唯一一回在阴沟里翻了船,恶心得她产生了条件反射,遇上看对眼的也要先查一下对方背景,当然会记得。
哦,对了,那句什么“总有人会把她的心搅得稀巴烂”的也是出自这位之口。
“怎么可能!”任阑不相信地提高声音:“他那么喜欢你,房间你都是你的作品和——”
她忽然顿住,眼神变得不敢置信。
“还有什么?”颜姝挑了下眉,替她说完:“我的照片,是吗?”
一个与她差距那么大的人,为什么会有她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