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惊堂木,怒喝一声。
县官的两腿当下便打颤起来。
“来人!把人都给我带上来!”李越朝堂下喊一声。
接着就有几个衙役把双手反绑的康绍带了上来,县官脑中嗡的一声,暗叫完了。
康绍当堂交代了他的所作所为以及和县官的勾结,瓜分沈府家产的事情。
接着李越派去县官府衙里搜查的侍从带回来县官吞下的脏物。
县官无法抵赖,当场被摘了乌纱帽,革职查办,康绍雇马匪杀人抢财,打入死劳。
无论是出于皇上的命令,还是还沈府一个清白,李越将康家的罪行公之于众,替沈安刷洗了清白,也替沈府报了仇。
李越认为,在整个案情中,康羽的恶毒确实令人发指,杀之不可惜,但是沈安一个闺阁女子,竟能做出如此的报复行为,亦太狠毒,仅此一点,李越就足矣相信,沈安绝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但是无论如何,沈安无疑是整个案情的受害者,而且自己和她又相识,李越心中同情,便将沈安纵火的事情在卷宗和上奏上删去了。
同时,他写了一封信,寄给了卫瑾瑜,在信中,李越将沈安在沈府血案中的所作所为全部详细的告诉了卫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