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傻王的小福妃 > 正文 第二十八章古代刑法
 “坐下,没你的事儿。”沈安瞪了一眼李越,对卫瑾瑜道:“你也坐下,我有点事儿求他帮忙,你爱的捣乱就行。”

    卫瑾瑜不情不愿的应道:“哦。”

    “姑娘请继续说。”李越合上扇子问道。

    “就是我想问问这刑部的那些刑法有哪些啊?”沈安小心翼翼的问着李越。

    “你……你是想学刑法?”李越颇为讶然,随后确认道:“真的?”

    沈安点点头。

    “那我便与你说说。”李越道:“国法很多,而刑法主要是分为五大刑:一是笞刑,二是杖刑,三是徒刑,四是流刑,五是死刑。还分有许多的小刑:第一个如汤镬那是死刑的一种,也称作“烹”,是把人放在大鼎或大镬里,用滚汤将人活活煮死的酷刑,第二个是斩也是死刑的一种,这也分腰斩和斩首,腰斩是用铡刀刃之,斩首是用刀刃。而现在也不太有腰斩之刑,只有斩首之刑。这都是穷凶恶极之人所受的。”

    李越吐了口气,继续道:“刖是断脚之刑。刖刑系以膑利演变而来的,膑刑是去掉犯人的膝盖骨,犯人受膑刑后不能行走,受刖刑即断足后,装上假肢仍可行走,故刖刑轻于膑刑。还有刺配:在脸上刺字,发放送往远地方充军。刺:顾名思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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