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我问你,你和电话里的人一共通过几次电话?”
“三次。”
“这三次你都断定是同一个人?”
“是的,都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哦?女人的声音?”
“对。”
“那你怎么能够确定这三次都是都一个人?”
“因为……因为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
“好。”
沈天越又转向沈天歌:“沈天歌,你说和这三个人通过几次电话?”
“就一次,我那天通完的电话之后,我的电话就遗失了,因为家里有多余的手机,我就一直在用别的电话,又因为工作忙,我就没再想起来这件事。”
“法官,这是我的当事人提供的手机遗失的报案记录。”
沈天越拿从手边的一个档案袋拿出一份报案记录,经过投影仪投射的到法庭的大屏幕上,这是一份云中区派出所的备案笔录,日期均与沈天歌所陈述的日期吻合。
沈天苌看着那份笔录,眉头忽地皱了起来。
如果是这样,那就完全不足以证明后面和三人团伙通话的就都是沈天歌。
沈天歌最多就是一个教唆他人伤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