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可能,你的意思是有人出钱买他们的命?”
“不是买命,比买命轻得多。
因为王有志他们是自首的,而且,根据他们自己的供述,必然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动的手,因此多半不是死刑,甚至判无期的可能性都不大。
或许坐个几十年牢也就出来了,搞不好因为立功表现,还能减刑。
到时候就能够回家和自己的妻儿老小享受不愁吃穿的人生,这诱惑不大吗?”
郑有明将手扶在了方向盘上,摇头晃脑了一阵:
“这诱惑的确很大。但是,证据呢?
若是嫌疑人和他们四人一口咬定杀人的就是王有志,是在嫌疑人的胁迫下干的这件事,我们怎么证明他们在说谎?
诚然,对他们五人来说,把王有志推出来顶罪对所有人都有利。
凶手背后的金主能让王永志他们过上好生活,凶手自己则可以从杀人变成教唆杀人减轻罪名。
这个道理谁都懂,但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啊!
而且,哪个冤大头愿意出这么大一笔钱?”
“证据的确还没有,不过冤大头倒是有一个!
你可别忘了,这件事的背后还站着一个大财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