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我不知道他是美是丑,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成绩好还是不好,讨人喜欢还是经常沉默,但我希望他生活在这样一个校园里——在那里,无论他美或丑,高或矮,胖或瘦,优秀或平庸,合群或孤僻,他都有站在阳光下为自己而活的权利。我会告诉他,这是“妈妈”一辈子最想得到却没有得到的东西。
今天,我或许会败诉,可我已经说完了所有我想要说的话。
但明天!
明天,请再也不要让一个以如此可笑理由抱憾十年的少年,站在这里。
这就是我想说的一切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真的改了太多太多次了,从两万到八千,又从八千到一万,到一万一,从纯客观的写法,到爽文,到我最终选择的合理留白,我想最后呈现的,已经是我现在能力所写出的全部。
官司的赢或输,放在当下的法律情境下,说实话,很悬,我本可以写成爽文,但是,我想,那就丧失了故事原本想要传递的意义。
总之,写成这样,我已经很满意,还有一章甜甜甜的“后日记”,正文就结束啦。
p.s.本章庭审过程依旧参考于:《北大诉邹恒甫名誉侵权案庭审实录》
大家晚上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