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说什么?”
“好像是这小子手脚不太干净,喜欢小偷小摸的,平时没事儿喜欢到处踩点儿,逮着机会了,就偷点儿东西出来卖钱。有好几回喝酒,他喝高兴了,都跟我吹牛说他过去如何如何牛,工作多好多好。我有一回问他,那你怎么好好的工作不干了,非要干这个?他说他犯事儿了。我再往下问他就不肯说了。后来我听别人闲聊,说姜三旺根本就不是他本名。他身上背着案子,有警察通缉他呢。所以他才隐姓埋名躲到了这儿。”
“那他现在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这个我可就不清楚了。有人说他避过了风声回老家娶媳妇落户了,有人说他被警察抓了,反正是最后一次看见他,那都是十多年前的事儿了。”
老聂头的话也反应出20年前的窘况,那时候网络还没有普及,公安系统的记录都是纸媒的,还没有网上通缉这一说。像一些罪犯在当地犯事儿了被公安机关通缉,最好的办法就是逃到外地。跨省追逃无异于大海捞针,一些小案子往往也就石沉大海了。何况,姜三旺如果是假名,还是当年犯的案,现在公安系统的网上资料也很难有记录。
“那这个人对女人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嗜好?”丁潜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