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卢青桑邀了裴琰做股东,她出钱出力占八成股,裴琰做靠山,提供保护,占两成。
没错,她现在跟裴琰没有任何恋爱关系,但两人之间有金钱关系。
裴琰当时同意占股,但是不肯占卢青桑的便宜,只愿意做名义上的股东,实际上不分钱。但是卢青桑还是决定把他该得的那笔银子给他。
银货两讫,才能长长久久地把生意做下去,金钱关系总比人情关系好理顺些。
卢青桑把算盘拨得噼里啪啦,算算除去成本,她现在到底该给裴琰多少银子。
不过由给股东分红又想到一个问题。既然她要给裴琰分钱,那么裴琰是有权利查看她的账本,由此了来判定她给的钱的数目是否准确,否则全靠人品来决定,毕竟不靠谱。
卢青桑简单地整理了下账本,算了算这几个月净利润,再按两成分给裴琰,这么一算下来,一共要给裴琰一百六十四两银子。
其实本来挣得会更多一些,但是成本实在不低。
这个成本不止包括房租,食材之类的,更多的是赋税。裴琰可以保护食店不至于被人敲诈,故意收银子,也不用各处打点官员,但是朝廷颁布下来的那些对商人的征收税种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