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
这样的判罚之下,众人皆是一片哗然。当官的因为渎职而被宣判,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官员都可以被判刑,而且仅仅是因为渎职这样看似轻微的错误,这在百姓中间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宁波日报首先登载了案件的审理结果,随后其他由商人创办的各个小报纷纷跟进,也都开始报道起这个案件来。一时间封地内外报纸脱销,竟然创造了日销售量三百万份的最高记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看上去如大明律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样空洞,看似面子工程的话,现在竟然让百姓们感觉是那样的真实。事实证明封地的法律上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绝无丝毫徇私枉法。经此一案,竟然让封地内所有人真正重视起已经颁布多年的法律,他们这才知道封地内的各项法律,绝不是如大明律般只凭皇上的喜好执行,而是确确实实的唯一标准。
这样的热议并未持续几天,因为有新的事件又转移了大家的目光。最高法院在宁波日报上,刊登了《民法》的最终解释,其中规定今后一切针对人口的钱财交易行为,都将被视为买卖人口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审判。之前购买童养媳的,以崇祯八年八月三十为准,之前购买不予追究责任,但必须将人送回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