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和嘘嘘。真的,先不说他身上装的那些金子,就他这一身肉膘也很馋人。他把自己养得可好了,脱了衣服那叫又白又嫩又壮。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把武课当成健身课上了。
他要跟他爹一样勇武,跟他娘一样彪悍。
为了壮胆,他在护卫长和百夫长以及周围一群汉子的围观下,用他的狼牙匕杀了只兔子,然后,他不想怕的,可怕不怕这东西,不是人能控制的。他假装自己很勇武,但脸色煞白,心脏跳得有点失控,腿也有些发软,最后是被护卫长抱回马车的,还安慰他,“你是贵族公子,跟我们这些大老粗不一样。”
裴三郎觉得大概是因为自己被养得太好,还没太经过这个社会的毒打,承受能力……嗯,还有点没办法从文明社会跨越到这个野蛮社会。
总之,他去郊区看地,整得跟历劫似的。
回到家就病倒了。
有点低烧,有点做噩梦,医匠开的药差点把他喝吐。
镇国夫人买卖都不做了,守着他,差点把跟随他出行的战奴们全部暴打顿,随身小厮被按住打了十板子。
他出去的见闻,真的很冲击三观。
那种听说,跟自己直观地见识到,完全不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