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塘怕痒,连忙按住了他的手道:“自然是去听曲,从不在其中留宿。”
“也是,夫君当晚就买下了我所住的客栈,直接住在了我的隔壁,”林肃回忆笑道,“一墙之隔,相当于躺在一张床上,还骂我有病。”
沈塘眨了眨眼睛,脑海中灵光闪过,如果说给乞丐一个包子不记得的话,那买下客栈的事情他可是记得一清二楚的。
再往前他因为怕娘亲催婚没有回家,再往前与姑娘们说了自己的善行,再往前……则想起了那个满身脏污的人,当时自己恰好路过,看他被人抢走了乞讨的银子倒在路边垂垂危矣,本以为他撑不过来了,没想到他竟是命大。
后来自己怕他又被抢,干脆将一两银子放进包子里递给了他。
只是不论沈塘怎么回想都无法想起他的样貌,只记得那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
沈塘与林肃分开了些,捧着他的脸直视着那双眼睛,果然与记忆之中有些重合:“难怪我当初看你总觉得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
“若我不提醒,你必然想不起来。”林肃意味深长道。
沈塘扯了一下嘴角:“还说呢,你既有如此功夫,怎么会被那些地痞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林肃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