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斯二世对约翰六世下达了大绝罚。
第106章 叛教之徒
“大绝罚。”
凯丽夫人喃喃, 又轻又薄的信纸,猛然承载了这个时待的动荡。
绝罚又称为“革出教会”,本来只是一种对犯了罪过的信徒的处罚, 通过对他的回避和隔离使其忏悔。但到了12世纪末, 13世纪初,绝罚已经成为一种教会针对世俗的国家刑罚,逐渐分为“小绝罚”和“大绝罚”。[1]
历任教皇们向来将绝罚作为镇压异端和控制世俗的手段,对于君主们而言“大绝罚”永远是悬于他们头顶的利剑。
一旦被判以“大绝罚”,君主与他的臣民之间的效忠誓约即刻取消。当然, 在实际生活中,大绝罚威慑意义大于现实意义, 军队和将领并非绝罚令下达就真的不再追随他们的君王——历史上,国王被除以绝罚,却反过来带领军队进攻教皇国的事并非没有发生过。大绝罚真正的威胁, 在于绝罚期间, 诸侯与封臣, 有正当的理由发生叛乱, 乃至征伐他们的君主。
它带来的最大破坏, 在于政治动荡。
约翰六世的大绝罚由教皇本人亲自下达。
圣特勒夫斯二世在圣城罗纳高喊出绝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