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的房宅,晚上乘风势焚抢了董其昌的住宅,到后来事态不断扩大,民众普遍参与,连城外的白龙潭书园楼居也被焚烧抢掠。哭一场,嚎一场便成为读书人煽动百姓,抗衡官府的利器。
马城也在冷眼旁观,妥妥的聚众闹事么,大明版本的聚众上访呀。
官府对这类事件的态度是宽容的,上述董其昌案最后一直震动朝廷,但处理结果,也不过是将参与焚抢的骚乱者加以处斩,几名生员遭到杖革而已,从中央到地方,都不太希望得罪士子,只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士子的清议,成为一种制约皇权的舆论势力,时人总结“吴下士子,好持公论,见官府有贪残不法者,即集众倡言,为孚号扬庭之举,上合亦往往采纳其言”。
马城只是冷笑,这一招对付朝廷的利器,到了清初可不管用了,由明入清,当局态度为之一变,大大收紧了对言论的控制,规定“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
我大清对哭庙闹事的态度十分鲜明,只有一个字,杀。粗野的八旗王公会跟读书人讲道理么,自然不会,最著名便是顺治十八年二月初四,我大清有力地处置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