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却不错,不过工艺方面并不精细。”卫邑萧不紧不慢的讲着:“水草不算丰美,干旱地带却不少,有限的牧场多是养牛羊这些,战马数量不多,又不擅长冶铁,所以一直被鬼方压着打,鬼方未灭之前吐蕃只能每年朝贡。”

    卫邑萧单臂手肘闲闲的撑在窗棂上,“后面的是楼兰,地理位置极佳,说是风水宝地也不为过,又是商路的关键途径,所以虽然土地面积不算大,但却一直很富庶——只看他们穿着也能看出来,比刚刚的吐蕃要有钱。”

    这一句听得一屋子女眷都有些莞尔,确实仅从穿戴来区分,比起衣饰都多以兽牙兽骨作为装饰,宝石也多是未经过打磨的原石来直接作为了点缀的吐蕃使臣,楼兰众人的穿着打扮就精细得多,除了身上衣饰明显工艺精致了许多之外,使团随行的侍从手中武器也是精工锻铸而成。

    纪清歌奇道:“楼兰既然国土面积不大,又富庶,鬼方竟不曾骚扰么?”

    “怎么会?”卫邑萧笑道:“又有钱又不硌牙,傻子才不去咬一口。”

    “只是楼兰王也是个精明的,知道打肯定打不过,索性早早就称了臣,代代都有王室女与鬼方通婚,加上每年的岁币,这才算是求了个太平。”

    这一番话在卫邑萧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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