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不疼?”
始料未及的是,她问了一句他没有放在心上、更不奢望她会问出口的话。
疼不疼?
他不知道。
袖口滑出玉手,她偏过头去瞧他受伤的耳朵。
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琳琅暗道,一二三四五都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狠人啊,而且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
大盛的血衣密探共有七十五人,从血虫的种下之日起,对王朝忠心耿耿,从无二心。然而,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多了,难免产生金盆洗手的念头,可是无一例外,他们全失败了。
失败的原因多不胜数,特殊的一点在于,他们抵挡不住对血虫的依赖,承受不了碎骨断筋的疼痛,尤其害怕一身修为从此荡然无存。习惯站在高处俯瞰的人,是无法甘心自己与凡夫俗子混为一谈。
这个少年在过去二十年里,总是嬉皮笑脸地混日子,斗鸡遛狗,吊儿郎当,将纨绔公子的架子学得七八分。身段软,脸皮厚,嘴上仿佛抹了油似的,你总疑心他是风月场所里的常客老手,没有半点值钱的真心。
偏是不正经的人,脊骨却比寻常男儿要硬上三分。
李千机垂眸凝视她。